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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提示音“滴滴滴”正式成为商标!
添加时间:2018-05-04 点击量:1110

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商标法正式将声音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今年4月27日,中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宣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QQ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可以作为商标获准注册!

腾讯坚持了近4年,才终于拿下了这件声音商标!可喜可贺!

那为啥这么难呢?

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商标法正式将声音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但关于声音商标的显著性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2016年12月6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腾讯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嘀嘀嘀嘀嘀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开庭审理中,腾讯公司提出,申请商标“嘀嘀嘀嘀嘀嘀”为六声音响,不冗长也不简单,具有声音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并当庭演示了其他国家核准注册的NBC声音商标、windows开机声音商标等。

同时,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知名度和显著性不断增强,相关公众能够有效识别;被诉决定错误地将“独创性”作为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于法无据。

对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审查声音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显著性。作为非传统性商标,声音商标必须通过使用才能获得显著性,而腾讯公司提供的证据只能显示QQ具有显著性,并不能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同时,申请商标“滴滴滴滴滴滴”过于简单,就是一个急促、单调的重复音。商标评审委员会表示,独创性只是其审查声音商标的考虑的一个独立因素,与显著性无关。

由于该案是我国新《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以来,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本案当庭没有宣判。

腾讯没有放弃,2016年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今才有了这个结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QQ消息提示音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但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且并非生活中所常见。并且,诉争商标的声音系人为设定,亦非该软件运行过程中所必然带来的结果,不属于功能性声音。所以满足商标应该具有“显著性”特征。

此外,腾讯公司的QQ软件于1999年2月上线至今,知名度极高,QQ消息提示音在与QQ软件、腾讯公司之间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在指定的38类服务项目上起到了商标应有的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事实上,国外知名声音商标有很多,比如苹果电脑开机声音和诺基亚开机铃声均是已注册的商标。

声音商标在欧美存在的时间长,而在中国是个新鲜事物。申请过程难免艰难复杂,申请流程、申请文件需要不断完善。

我国经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开始曲”成功提交注册后,后续工作也是一波三折。根据商标局提出的要求,不断进行补正。从筹备到注册成功历时两年半(3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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