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支持
一、贷款贴息。支持中小微企业以银行贷款和合法的非银行性质贷款机构贷款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贷款贴息额度或融资贴息额度比例不高于已到位项目贷款额的10%,单个项目贴息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二、以奖代补。支持中小微企业以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奖补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要求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1.智能化改造项目。支持利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等新一代技术,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智能化改造项目。
2.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的改造提升;支持加快自主创新成果应用,加速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质量的项目。
3.生产装备更新换代项目。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提升装备水平的改造项目。
4.绿色安全发展项目。支持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废水水质提升等技术和工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改造项目。
5.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加大科研技术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法纳税,财务制度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年来无违法记录。
2.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技术、工艺水平须达到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3.项目类别分为三类,申报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任选一类进行申报。
◆设备更新类项目。设备须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购置,以设备购置发票时间为准。
◆技术改造扩建类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应《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9年版)》的领域和重点,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已完工项目或截至2019年9月30日已完成项目投资额50%以上的项目,项目备案、核准以及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
◆新建类项目。符合《陕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的新建项目,对其购置的关键、核心设备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按实际购置金额的5—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建项目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备案开工、截至2019年9月30日已完成项目投资额50%以上项目,项目备案、核准以及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
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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