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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2-10 点击量:1570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陕西省2020年度国家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2020年度我省主要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请及时联系省科技厅。

通过我省提名的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版)》(见附件1)和《通知》的有关要求。此外,提名项目主体内容一般应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特别重大的项目除外),我省一般不受理和提名专用项目。

二、提名程序

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项目完成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提名优秀项目(人选),一般情况下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人选)提名1项。

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经组织专家对推荐提名项目(人选)进行省内遴选,并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结束后,报请省政府正式提名。

(一)省内遴选

参加省内遴选的项目(人选)将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需要提供简版提名书,采取PPT辅助的方式进行。

1.简版提名书。各单位确定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后,按照《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中各奖种提名书格式和填写要求填写。

简版提名书中的内容要求:①不得涉密或包含涉密标识,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②须详细填写提名书主件,可不提供完整附件及原件;③需第一完成单位盖章,第一完成人签名。

2.现场答辩。推荐提名项目(人选)第一完成人入场答辩,答辩时间15分钟(项目介绍10分钟,评委质询5分钟)。省内遴选答辩PPT要求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

12月24日12时前,将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单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简版提名书一式9份和答辩PPT报送至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提名公示

各单位推荐提名的项目(人选),须通过网络或者书面形式,在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需按照《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提名。公示后公示内容有变化的,请重新按要求公示。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示名称须保持一致。

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及异议处理应当在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最终公示内容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于2020年1月9日前将电子版公示内容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三)填写正式提名书

提名项目(人选)按照《通知》和《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加大抽查核查力度。

省内遴选结束后,根据专家遴选结果,发放提名号和密码。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正式提名书。

(四)报送提名材料(受理正式材料)

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①提名函2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通过遴选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单位项目汇总表;②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主、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和《手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对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的报送单位,将暂停其通过陕西省提名国家奖资格一年。

(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在奖励对象、提名书填写内容、公示内容要求上有重大变化,具体请参考《通知》和《手册》要求。《通知》和《手册》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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