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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代办类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添加时间:2015-10-29 点击量:1419

   一、高新技术企业概念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好处

1、国家统一政策

(1)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即已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在原所得税率基础之上减免10%,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少40%;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即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即对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其他优惠政策

(1)有利于资格认证,对产品的竟投标可以带来较大推动作用;

(2)有利于产品的宣传及品牌化认证;

(3)有利于企业人才引进及外部交流;

(4)有利于企业创新基金、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及其他国家项目的申报。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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