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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扶持类
国家重点新产品
添加时间:2015-10-29 点击量:1484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计划。"十五"期间,它以"、扶持重点、营造环境"为指导思想,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速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带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

一、支持范围

新产品计划优先支持下列范围的新产品:

★ 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航空航天及交通、农业、其他高新技术产品;

★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

★ 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

★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 利用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或基础研究计划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二、新产品计划原则上不支持下列范围的产品:

★ 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 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

★ 传统手工艺品;

★ 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 动、植物品种资源;

★ 高能耗、环境污染的产品。  特例情况:

★ 一般保健品原则上不予立项,但确属药用价值高,有很好发展前景的产品可考虑在立项范围内;

★ 一般纺织品原则上不予立项,但对能起到更新换代并有较大技术突破的纺织材料可考虑在立项范围内;  

★ 军用产品不在新产品计划中立项,但军转民项目属新产品计划立项范围。

三、立项条件

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

★ 在国内首次(或首批)成功开发、生产的新产品;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的新产品;

★ 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

★ 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的新产品;

★ 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新产品。

新产品计划重点项目的条件:

★ 符合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

★ 属于国家优先扶植的重点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新产品;

★ 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

★ 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规模效益的新产品;

★ 满足国家迫切需要,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

★ 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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