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创联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科技项目 > 资金扶持类
资金扶持类
省(市)科技计划
添加时间:2015-10-29 点击量:1588

 2015年西安市科技计划包括: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一、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

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科技企业小巨人,实现“千企千亿带万家”的目标,使小巨人群体成为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的主要载体,成为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支持企业完善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建设一流研发中心,开发“杀手锏”产品,多渠道争取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占比进入全国前列、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军企业。

1.申报主体:符合科技企业小巨人条件的企业。

2.主要条件: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预期未来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企业发展规划科学详实。

3.支持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以下两种方式中进行选择。

(1)优先股及后补助。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通过组织专业评审和尽职调查,择优给予每户企业500—1000万元优先股方式支持,并签订项目合同。对执行期满后发展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按期支付股息、偿还资本金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择优分档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支持。(2)无偿资助。根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完成情况,或者获得贷款融资情况,市级计划择优分档予以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4.执行期限:3年。

5.提交材料: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发展规划、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为企业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

6.申报流程:在“西安科技企业与项目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区县或开发区(产业基地)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两部门初审后,择优以正式文件联合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

(二)优势企业成长工程。

支持区县、开发区根据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大力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科技企业。支持企业多方获取扶持资金,掌握核心技术,打造自主品牌,成为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1.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中申报)。

2.主要条件:已下达本级小巨人培育计划,明确扶持资金。其中,区县按照市科技局《关于培育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实施方案(2014—2016年)》(市科发〔2014〕]42号)执行。拟培育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10亿元。

3.支持方式:联动支持。根据各区县、开发区经费支持情况、培育企业数量、整体经济指标发展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

4.提交材料:年度培育计划、小巨人培育的整体发展指标、和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培育企业名单。

5.组织流程:区县和开发区组织本区域小巨人培育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并集中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市级科技计划予以整体支持;区县和开发区组织已立项企业在“西安科技企业与项目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三)科技人才创业工程。

支持海内外高端科技人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或创新团队创办科技企业,支持各类青年科技人才及大学生创业,扩大科技企业群体,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

1.申报主体:创业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

2.主要条件:创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高端人才加盟企业创业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创业人才(团队)在公司中股份不低于20%;项目知识产权明晰,计划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申报时已完成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重点支持国家“千人计划”和省“三秦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和团队。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求孵化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年新增入驻孵化企业50家以上(本年度重点支持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端人才创业项目,择优予以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孵化器的创业企业孵化(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资助)等予以整体支持。

4.执行期限:高端人才创业类项目为2年。

5.提交材料:创业企业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商业计划书。孵化器提交年度孵化计划、孵化企业整体发展指标和企业名单。

6.组织流程:企业在“西安科技企业与项目库”中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区县或开发区(产业基地)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其中,高端人才创业项目由区县或开发区(产业基地)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后,择优以正式文件联合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高新区创业项目由高新区筛选论证后,择优上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定后列入市级科技计划。其它区域创业项目可由区县或开发区(产业基地)择优纳入本区域小巨人培育计划。


版权所有:陕西创联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 陕ICP备16000562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A座206室

邮编:710075  电话:029-62273280

传真:029-62273290 邮箱:shaanxichuanglian@126.com


分享按钮